1960年6月12日,市档案馆成立,与同时成立的市人委档案科合署办公。
1968年8月,市革命委员会档案室成立,取代原档案科(馆)。
1975年12月,改为市委办公室档案科。
1980年4月,市委决定恢复市档案馆,与市委办公室档案科合署办公。
1980年10月,市档案局成立,与市档案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。
2019年1月,机构改革后,单独设置市档案馆,将原市档案局(馆)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。